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必须由正常电源供电吗?
发布时间:2021-02-08 19:39:59浏览次数:
1.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应由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依据规范条文:
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3.3.7条3款2项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第3.3.8条3款2项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集中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正常照明线路供电,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应由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福建省建筑电气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2020年版)第2.29条若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采用消防电源供电,火灾时有可能造成正常照明配电箱断电而由于消防电源有电应急照明无法应急点亮的严重后果。
2.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应由消防专用供电回路供电,依据规范条文: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第10.1.6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第13.7.15条4款当疏散照明负荷为三级负荷时,宜由独立的消防疏散照明配电箱供电,可选内附蓄电池组的疏散照明灯具。